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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近日首次发布了《金融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对金融业机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做出全面规范,旨在降低商业秘密泄露带来的风险,防范商业秘密合法权益被侵犯。规范要求,机构应将内部网络划分为不同的网络区域,对涉及商业秘密信息的网络区域采取包括不直接接入外网、禁止使用无线网络与无线热点等保密措施;应采用数字加密技术,对含有商业秘密的电子信息在存储、流转过程中,应利用密码学的方法对商业秘密进行加密;将外包服务机构与合作机构纳入机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中;应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权利人认定的其他涉商业秘密人员进行竞业评估,签订竞业协议,并予以监督管理。
规范提到,金融机构若发生商业秘密泄露事件,在商业秘密泄露和非法使用事件发生后,公司专项组建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组应当立即固化证据,组织查处,并报告商业秘密保护领导小组。此外,根据商业秘密泄露和非法使用事件侵害主体和后果的不同,机构可采取内部查处、协商解决、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形式处理。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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