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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牙素瑜)一妇女在自家田间焚烧杂草,不慎引发山林火灾,火势逼近巴腊猴山景区,导致100多亩林地被烧毁。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凤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14日,法院以失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韦某利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1月28日14时许,韦某利到自家房屋左侧的田地里劳作,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堆时,突然刮起的风把火星吹到田边引燃了山坡下的杂草丛,火势沿着山坡向上燃烧。当地群众发现火情后立即向村委会汇报,之后县森林消防队、乡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和当地群众赶到现场救火。但是,火势越来越大,朝着当地著名的巴腊猴山景区方向蔓延。
巴腊猴山景区是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森林覆盖率达95%以上,拥有1万多亩生态林,景区内有国家保护珍贵树种华南金松树数棵和700多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猕猴。一旦火灾燃烧到景区,后果将不堪设想。为确保人员和景区安全,并快速扑灭山火,河池市应急管理局立即申请调派2架航空护林直升机进行救援灭火,直到次日18时许山火才被全部扑灭,巴腊猴山景区没有受到火灾影响。经检测,巴腊猴山山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为178亩。
凤山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韦某利因过失引发山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涉嫌失火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过程中,该院根据韦某利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其悔罪表现,且具有其他法定的从轻减轻情形,认为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和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意见。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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