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明天出狱,母亲:他先给奶奶上坟,然后尽力适应社会考虑创业

曾引舆论高度关注的“大学生掏鸟案”有了新进展:5月27日,案件当事人闫啸天服刑完毕将出狱。5月26日,闫啸天母亲刘素琴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一晃8年10个月过去了,闫啸天即将回到家中。回家后,他第一件事是给去世的奶奶上坟。“接着,他想先适应适应社会,再看看创业做什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刘素琴在接电话。图片来源/上游新闻记者 苏笃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显示,2014年,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回到家乡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暑假。他和同乡王亚军分两次掏了两窝16只小鸟并通过网络售卖,经鉴定,其中14只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另两只为隼形目隼科动物。

2015年,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闫啸天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有期徒刑10年半;王亚军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有期徒刑10年。同年,新乡市中院维持了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2019年,河南省高院下达(2017)豫刑申182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闫啸天父亲粉刷房屋等待儿子出狱。图片来源/上游新闻记者 苏笃

闫啸天服刑期间三次获减刑,分别为6个月、6个月、8个月。其中一份刑法变更刑事裁定书记载:闫啸天认罪悔罪,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获得多次表扬,被评为2019年度监狱改造积极分子。

服刑8年10个月后,闫啸天将于5月27日出狱。5月11日,刘素琴曾前往监狱探望闫啸天。谈到未来打算时,闫啸天说,出狱第一件事是去坟前祭拜去世的奶奶;接下来,他会一边适应社会,一边考虑创业做什么项目。

▲闫啸天代理律师付建向记者介绍第一次掏鸟地。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值得一提的是,高庄乡政府也在着手帮扶闫啸天。听闻闫啸天想创业后,乡干部给刘素琴送来一本书,书上介绍了当地有哪些特色项目。

上游新闻记者 苏笃

编辑:徐远哲

责编:范永松 邹渝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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